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6 浏览次数:141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

紧 急 通 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六号农场管委会,旗安委会相各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止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感染病例呈增加趋势,其中通辽经济开发区已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防控形势非常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各级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

请各地区、各单位、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严密防控重大生产安全风险,尤其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抓住薄弱环节,强化责任措施落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各地区、各单位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禁止武汉及各地有疫情发现地区务工人员返回务工,对在生产企业要做好员工稳控工作,尤其是对返程人员的调查和管理,取消所有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加强自我防控意识,落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机制,发现异常情况按程序处置到位。要求用工密集型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及管理人员较多的企业,上报复工日期到安委办备案。(复工必须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开工)旗内未复工企业一律延期开工,杜绝人员流动,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二、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及物资储备工作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继续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切实做到信息畅通,要加强值班值守力量,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到岗带班,作出表率,并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要摸排清楚目前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储备情况,备足备齐疫情应急物资,保证及时投入使用,严格按照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机制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范准备。

三、加强疫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尤其是对返程人员的调查和管理,要切实加强特殊时期信息报告,确保及时、准确、畅通,坚决防止失控漏管。尤其是春节期间返回的务工人员、学生及探亲访友人员,要第一时间摸排、发现、严控传染源,阻断潜在的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全力保障全旗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做好宣传及舆情导控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及时做好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自我防护宣传,要利用LED屏和宣传栏、微信、村级广播等做好疫情相关防护知识的宣传,确保疫情防控宣传无死角、全覆盖。同时要切实保证舆情导控工作,避免造成一味恐慌和紧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切实履行职责,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时刻做好应急准备,在做好自身防疫工作的同时,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确保随时处置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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