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4〕23号)
二、预期目标
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填报、一网通办、一线应答、一证准营、一码联动”,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到2024年10月底前,在全旗零售、餐饮等15个行业推行“一业一证”改革,逐步扩大“一业一证”适用应用范围。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统一受理渠道,实行“一窗受理”。
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二)整合准入要件,实行“一次告知”。
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消防大队
(三)减并申报材料,实行“一次填报”。
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消防大队
(四)优化再造流程,实行“一网通办”。
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消防大队
(五)建立热线专席,实行“一线应答”。
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六)创新准营方式,实行“一证准营”。
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消防大队
(七)加强证照汇聚,实行“一码联动”。
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实施改革行业清单管理。
(二)制定综合许可实施规范。
(三)协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实施步骤
(一)统一标准规范(2024年7月)
(二)稳步发放证件(2024年8月)
(三)逐步扩大范围(2024年8月以后)
六、工作要求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一业一证”改革的组织领导,建立改革协同工作机制,创新改革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帮助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帮助提升“一业一证”专窗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七、其他要求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工作,公布“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及各行业的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等,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改革做法,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引导预期,切实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
解读机构: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解读人:刘继成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2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