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呈送春节期间外出返岗人员疫情监控应急预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16 浏览次数:145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关于呈送春节期间外出返岗人员疫情监控

应急预案的报告

 

防控指挥部:

现将《奈曼旗应急管理局春节期间春节期间外出返岗人员疫情监控应急应急预案》呈送你处,请审阅。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8日         


奈曼旗管理局

春节期间外出返岗人员疫情监控

应急应急预案

 

根据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文件精神,为全力保障我旗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

为严格落实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特成立奈曼旗应急管理局春节期间外出返岗人员疫情监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米爱军   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郭颖佳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继东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顺   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安全生产股股长

成  员:卫廷军   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主任

            侯淑娟   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赵佳伟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股股长

        高迎春   应急管理局灾害防抗救援和物资保障股股长

        姚志华   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股股长

        张宝辉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股副股长

        于凤珍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继东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卫廷军、王磊、刘兴、金德磊、金德锋、张宇、刘晓红、王佩全、李秀娟、王艳伟。

二、工作原则

1.未返程人员保持原地不动。一是未返程人员保持原地不动,要严格执行现居住地政府针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二是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并确保流量充足或宽带网络畅通;三是随时接收微信工作群的通知,并及时参加本单位通过“学习强国”系统召开的网络会议,完成好政治学习任务和力所能及的业务工作。

2.已返程人员实施上岗前居家隔离。一要准确掌握春节期间外出已返程人员情况,随时保持信息沟通,明确告知到家后不要外出,要在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将其行程情况向应急局办公室报告;二要进一步摸清春节期间外出已返程人员底数,列出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包括本人及其共同生活亲属的旅游探亲休假地点、接触人群、身体状况等,积极配合单位开展登记、检测等工作);三要出现咳嗽、发热等情况应当主动向单位和社区报告,并及时到社区诊所或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在解除隔离后方可返岗。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待春节期间外出已返程人员隔离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情况的,经本单位批准,方可返岗。

4.其他返岗人员也要随时监控。一是对未去过外地的返岗人员要全面询问春节期间活动情况,发现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隔离观察人员有接触史的,以及家庭成员或亲属中有来自疫区的,要及时报告本地区卫生健康部门,并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二是各返岗人员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串岗、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工作措施

1.落实领导责任。我局春节期间外出返岗人员疫情监控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即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股室中心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2.隔离观察的责任部门。对春节期间外出已返程人员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部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相关人员要主动接受社区的排查、监测和管理,由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及家庭所在社区每日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

3.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二是严格追究工作不力、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疫情传播的,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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