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应急管理局防控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全力保障我旗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
为严格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综合防控措施,科学有序地指导我局疫情防控工作,特成立奈曼旗应急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米爱军 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郭颖佳 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继东 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顺 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安全生产股股长
成 员:卫廷军 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主任
侯淑娟 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赵佳伟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股股长
高迎春 应急管理局灾害防抗救援和物资保障股长
姚志华 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股股长
张宝辉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股副股长
于凤珍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卫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刘兴、金德磊、金德锋、张宇、刘晓红、王佩全。
二、工作要求
1.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一要做到24小时信息通畅(值班电话:0475—4220647);二要加强值班值守力量,领导干部主动到岗带班,做表率;三要做好应急储备,备足备齐疫情应急物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分级启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积极做好疫情防范准备。
2.加强疫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一要加强领导、层层把关,切实履职尽责,落实防控责任,要切实加强特殊时期信息报告,确保及时、准确、畅通,坚决防止失控漏管;二要坚持每天16:00前,上报当天疫情信息,尤其是对春节期间返回的务工人员和学生以及探亲访友人员,做好他们的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自身、家人和全旗人民安全。
3.做好舆情导控工作。要及时做好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自我防护宣传,保证舆情导控工作,避免造成一味恐慌和紧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4.要时刻做好应急准备。在做好自身防疫工作的同时,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确保随时处置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保障措施
1.指挥保障。一是加强值班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在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的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二是执行备勤工作制度,防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要保证50%以上的干部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
2.物资保障。一是对进入疫区参与指挥的应急干部必须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帽子或头套、胶靴、防护镜、人用消毒药等,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二是防控装备、应急车辆、应急设备及相关物资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3.宣传保障。一是通过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工作群,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二是严格遵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工作纪律,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疫情信息。
4.纪律保障。一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是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