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认定等级分为 A、B、C三类。A类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B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只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C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方面
1.自治区对在经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行保教费减免
2.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的标准A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B、C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
3.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标准低于实际保教费收费标准,幼儿园按规定可以继续向幼儿家庭收取差额部分。
4.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标准高于实际保教费收费标准,按保教费收费标准据实减免。
义务教育资助政策方面
1.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免除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2.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校按规定程序受理。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每学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4.市本级教育补助政策:小学每生每年1800元,初中每生每年2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方面
1.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免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住宿费,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可以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3.免学费标准为2000元/生/年。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非特殊类专业在校学生不再收取学费。对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技工学校在校学生,自治区按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其学费收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差额。中等职业学校特殊类专业(按照国家规定,指除戏曲表演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学费标准高于自治区免费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
4.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寄宿学生(不包括实行工学交替的学生)可以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寄宿生住宿费补助。
5.中等职业教育寄宿生住宿费补助标准是高职院校中专部寄宿生800元/生/年;中等职业学校寄宿生500元/生/年。
6.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和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目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7.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8.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范围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所有农村牧区(含县镇)在校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9.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其他学生为每生每年1500元。
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方面
1.具有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学校按规定程序受理。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
3.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按学期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方式发放给受助学生。
4.市本级教育补助政策: 高中每生每年2400元。
普通高等教育资助政策方面
1.2018年-2020年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读学生继续享受每学年10000元的教育资助政策,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的(含预科生),累计资助不超过4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和高职高专类累计资助不超过30000元。
2.2021年及以后年度入学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学生,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享受每学年资助6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的(含预科生)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和高职高专类累计资助不超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