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人不老?一文读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发布日期:2024-05-08 浏览次数:65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建立的以保障参保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为目标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一,是由政府主导,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行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

二、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年满16周岁(不包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内蒙古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缴费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有什么补贴吗?

答:从2020年1月开始,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答:政府对参保人给予多项补贴:

一是政府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二是政府对按规定逐年缴费的按照200元至7000元12个缴费档次给予补贴(对应下图)缴费补贴与个人缴费一并计入个人账户,跨年度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多缴多得

缴费档次/元

政府补贴/元

缴费档次/元

政府补贴/元

200

35

800

75

300

40

900

80

400

45

1000

85

500

60

3000

90

600

65

5000

95

700

70

7000

100

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三是对困难群体代缴保险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1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2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

四是参保人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并且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提高2元。

四、断缴补缴和一次性补缴有什么区别?答:断缴补缴指的是参保人参保后在缴费的过程中中断了,没有进行逐年缴费,一次性补缴指的是补缴制度实施年度之前的保费。区别是一次性补缴有政府补贴,断保补缴在断保的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

五、60周岁以上未参保的城乡居民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从2011年政策开始时的年龄缴到60周岁。六、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60周岁以后户籍做了迁移,如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在哪儿参保?答:原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才年满60周岁的,均符合在原户籍地参保缴费的条件。在迁移户籍前,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由原户籍地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七、既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后可以同时享受养老待遇吗?对于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自己的养老保险?

答: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已经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参保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全部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当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予以抵扣。

对于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都没有领取待遇,且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如出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的,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本人自愿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继续缴费满15年后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可在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如出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的,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继续缴费期间,出现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暂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本人不愿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以申请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八、制度实施时(2011年)超过45周岁而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如何缴费?答:应从制度实施之日起逐年缴费,缴至其年满59周岁,到龄当年可以选择缴费,也可以选择不用缴费。

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丧葬补助金实行一次性发放。对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发放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上一年度自治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2024年标准为每人1800元。

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条件是什么?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或从制度实施当年至年满60周岁当年已缴清保费的,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十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如何计算的?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2024年自治区确定的60-69周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70-79周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80周岁及以上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利息)÷139

测算一:按着缴费15年未考虑利息因素各缴费档次待遇水平

 

测算二:按着缴费15年考虑利息因素各缴费档次待遇水平

十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每年在什么时间段可以缴费?通过什么方式缴费?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参保人可在当前自然年度内,通过蒙速办、微信、支付宝搜索“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缴纳当年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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