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妇女联合会党组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3-11 浏览次数:145

奈曼旗妇女联合会党组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概据中央和自治区、通辽市、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残联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

3、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4、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以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5、妇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做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

 

                                   奈曼旗妇女联合会

                                    2018年6月20日


信息来源: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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