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方 通 告
根据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为切实消除疫情传播风险,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旗社会大局稳定,奈曼旗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2月6日早7:00起,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业主及时将承租人信息报送属地派出所,网约房立即停止营业,业主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备网约房号,协助配合公安、卫生等部门做好排查管控工作。
二、公安机关对全旗所有旅馆业持续开展检查,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暂停营业要求、擅自营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全旗所有旅馆业重新营业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批同意。
三、旗内需要定期轮换工作人员的单位,要延长在岗人员值守时间,切实减少值班轮换次数,在值班人员轮换前向当地社区或村委会报备,并严格执行隔离14天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外地来奈人员管理。
四、全旗范围内一律不得开展文体、娱乐等各类群众聚集型活动。
五、已经暂停营业的网吧、KTV、酒吧、迪厅、旱冰场、洗浴、足疗、按摩室等人员聚集的文化娱乐场所,不得擅自营业,违者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六、全面强化寄递物流业管理,物流企业全部停运,寄递企业对进出包裹要进行全面消毒。
七、加油站、加气站、银行存取款自助设备等涉及民生、物资保障的企业,配备必要的消杀和检测设备后方可营业,并严格进行每日消毒和人员检测。
八、公安机关会同交通管理部门,严厉打击“黑出租”和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运营车辆,依法严肃处理。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坚决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
奈曼旗公安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