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三月十五日至六月十五日为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期,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林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4月1日,奈曼旗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林长制办公室开展“推行林长制,助力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推行林长制,助力森林防火。活动通过入户走访,面对面向村民宣传林长制知识,发放林长制、防灭火等宣传资料,使村民了解什么是林长制,以及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向村民讲解森林火灾危害及注意事项等防灭火知识,提醒村民要文明祭祀,严禁烧香烛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五不烧”。期间,奈曼旗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林长制办公室还对周边林区是否存在火源或潜在隐患等情况进行了巡查,同时沿路设置宣传标语、悬挂禁烟禁火警示彩旗,张贴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悬挂护林防灭火横幅。
当前,是推行林长制及护林防火的关键期,希望通过这种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让广大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林长制工作和护林防火的重要性,让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鼓励群众做森林防火工作的传播者、践行者、监督者。
奈曼旗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林长制办公室召开防火宣传会议。会议强调,护林员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大巡林力度;加强火源管控,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充分发挥基层护林员的职能作用,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保障森林草原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