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农牧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27 浏览次数:108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宣布1月25日中午12时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奈曼旗农牧局警示全旗动物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以及广大农牧民朋友,从即日起要高度关注全国疫情防控信息,认真履行本通告防控要求。

一、严禁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从外地或本地采购、运输、储存、生产加工和销售活禽、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二、严禁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立即关闭大型农畜产品交易市场,暂时取消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集市、商场超市销售活禽。

三、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立即向当地农牧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四、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消毒等工作。

五、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用肥皂和正确的方法洗手,不随地吐痰,外出佩戴口罩,少去或不去人流密集公共场所。

六、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要主动向村委会报告务工地点、回乡路径、接触人群,以及近期的身体现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及早报告、及时就诊,不能延误最佳的治疗时期,让自身和亲朋好友都有安全保证。

七、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常年在外,回家不易,能不聚就不聚,尽量少聚,能不串就不要串门,打个电话拜年就行,尽量不要赶集,少往人多的地方走。要尽量延迟返城时间,也可就地就近找工作。

八、全旗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要主动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为保障全旗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发现异常现象,要主动进行上报,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整治。

举报电话:4213879  4212009  4210727

 

奈曼旗农牧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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