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补贴---高龄津贴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7-19 浏览次数:63

一、老年人补贴名称

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

二、补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2号)

三、补贴对象

年满80周岁老人。

四、补贴内容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第三十七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奈曼旗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

五、补贴方式

通过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六、受理条件

具有奈曼旗户籍,年满80周岁老人。

七、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无需申请

八、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发放

九、办理部门:

奈曼旗民政局社会福利股、各苏木乡镇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街道(各社区民政窗口)

十、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时间:办理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除外)

十二、办理地点:

奈曼旗生态大街民政局四楼社会福利股(法院大楼)

各苏木乡镇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街道(各社区民政窗口)

十三、咨询电话:0475-421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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