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基本养老保险“千村覆盖”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1 浏览次数:24

奈政办字〔2024〕18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人社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税务局: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基本养老保险“千村覆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奈曼旗基本养老保险“千村覆盖”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旗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旗“两会”精神,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通辽市政府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千村覆盖”工程实施要求,2024年全旗嘎查村(社区、分场)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转向“人员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摸底(4月底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组织所属嘎查村(社区、分场)干部入户调查摸底,建立参保、未参保两个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千村覆盖”工程调查摸底表于4月30日前报送到旗社保中心。

(二)政策宣传(5月底前)。集中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主动走村入户把养老保险的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明、账目讲清,转变城乡居民的的参保观念,增强参保意识,提高参保率。

(三)引导参保(6月-9月)。一是鼓励和引导年轻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二是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城乡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是鼓励和引导60周岁以上的未参保居民一次性缴费并领取待遇。

(四)总结提升(10月底前)。广泛宣传嘎查村(社区、分场)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深入挖掘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全覆盖嘎查村(社区、分场)典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旗人社局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基本养老保险“千村覆盖”工程实施工作;旗社保中心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千村覆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落实推进、业务指导、政策解读、统计分析等工作;各苏木乡镇(场、街道)主要领导要亲抓亲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进一步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充实工作力量,压实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责任,按要求完成覆盖任务。

(二)全面落实政策,开展社保帮扶。一要落实困难群体帮扶政策,按政策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确保困难群体参保率动态保持100%。二要落实集体补助政策,宣传并鼓励有条件的嘎查村(社区、分场)推行集体补助及个人资助,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增加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三要落实政府补贴政策,参保人员按缴费档次享受政府补贴35—100元,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个人账户,提高个人养老保险待遇。四要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缴费个人,按照规定标准和期限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为确保按时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千村覆盖”工程,真正把这件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落到实处,旗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政府办督查室要深入到基层开展督促、督查工作,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推广、交流;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任务;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信息数据,一经核实、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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