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窨井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1 浏览次数:86

供热、给排水、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电力、华水、燃气、市政等窨井管理产权单位:

窨井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窨井安全管理事关城市有序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保障,体现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窨井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近期将对城区窨井进行专项整治,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各窨井产权单位要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窨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掌握各自管辖范围内井盖数量,按照所处道路名称逐个登记造册,全面摸清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井盖缺失、松动、破损、与路面不平等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备案。

二、加强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落实窨井权属单位日常维护责任,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城市道路上的窨井进行维修、更换等作业完成后,窨井权属单位应当将道路设施恢复原状。排涝应急处置时,要密切监测窨井内外水压,确需移动、加固窨井的,应严格按照作业流程规范,设置安全警示,做好安全防护,排涝结束后及时恢复窨井原状。

 

 

 

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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