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旗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建春带领班子成员及各乡镇司法所所长莅临治安司法所指导工作。
工作组到达后,采取实地参观、查阅档案、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治安司法所所长张福利就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进行介绍讲解。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李丽娜重点对如何开展矛盾解纷化解进行交流。
治安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司法所穿好资源针、引好服务线,以“三所联动”调解室为调度中心,将公共法律服务客厅、镇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对外接待窗口聚合成一个“大窗口”,统筹力量提供纠纷化解、律师咨询、解忧帮困、法律援助等服务。构建纠纷“繁简分流”机制,设立“首问接待”交办机制,对于群众反映事项较简单、案情较清晰的事项,由司法所调解员及时就地有效处置。对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根据矛盾纠纷性质、发展阶段、化解的难易程度,引导至“三所联动”调解室实行梯度化解。
随后,镇党委副书记陈利红、政法委员、工会主席对司法所、派出所两所共建机制作出讲解介绍,他指出两所做到数据资源互通互享,同时加大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重点人员行踪轨迹的管控力度,做到不脱管、不漏管。
旗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建春就基层司法所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司法所应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深入到基层、到社区,让更多的人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拉近与群众的关系。二是司法所面对的是最基层的广大群众,工作情况复杂、难度大,司法所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全镇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能,为维护地区和谐与稳定做出贡献。三是继续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力度,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地接受社区矫正管理。
下一步,治安镇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不断总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好方法、好措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着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