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1.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2.完成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优待证办理等相关工作。
3.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建设,每年组织开展活动2次。
4.完成双拥及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
5.按时完成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待遇核算、信访维稳等工作。
6.开展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相关工作
7.加强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政策宣传工作
8.其他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党管武装:
1.完成每年两次征兵任务
2.完成潜力调查(民兵)1次
3.开展2024年度民兵训练1次
4.在各类媒体平台常态化开展征兵宣传工作
5.完成兵役登记1次
6.健全三室(活动室、资料室、办公室)一库(战备物资器材库)建设
6.其他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