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巡查检查等各项制度。落实上级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辖区内不发生文物破坏及文物安全事故和案件。按照旗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完成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
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年内开展一次非遗展示展演活动,组织或参加上级非遗培训活动。
4、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积极创建国家卫生乡镇。
5、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措施;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积极发挥计生协会群团作用。
6、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7、开展群众体育工作、全民健身工作。
8、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按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分解任务指标,积极完成牵头任务,完成配合任务。
9、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开展文体活动。
10、做好妇联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