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米爱军:党委书记、局长,主要负责应急管理局党委、应急管理局的全面工作,联系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工作、灾害防抗救援和物资保障股工作、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应急保障中心工作、安全生产基础股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刘 利: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分管局办公室工作、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基础股冶金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管局机关政务、财务、审计、人事、统计、保密、网络安全、机关作风建设、后勤行政管理、局工会、老干部、信访、扶贫、爱国卫生、共驻共建等工作。
赵佳伟: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分管局党建办公室工作、安全生产综合股工作、安全生产基础股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局行政审批工作。分管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深化改革、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青团、实绩考核、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
姚志华:党委委员,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分管火灾防治管理股工作、局妇联、关工委等工作,协助局长对接旗消防救援大队。
于凤珍:党委委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工作。主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全旗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依法履行对全旗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全旗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制定促进全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旗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旗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旗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旗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旗委、旗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旗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旗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旗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旗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旗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旗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旗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旗有关部门和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根据奈曼旗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指导全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全旗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全旗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旗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承担旗应急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七)完成奈曼旗委、旗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旗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旗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旗委、旗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旗自然资源局、旗水务局、旗气象局、旗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计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森林火灾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国有林场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旗自然资源局、旗水务局、旗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奈曼旗应急管理局,以奈曼旗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旗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旗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旗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旗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旗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旗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20647
传 真:0475-4226575
监督电话:0475-4226575
电子邮箱:nmqyjgljbgs@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辽河大街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
负责人:米爱军
联系人:王 磊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机要、印章管理、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接待、电子政务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年度考核、干部培训、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督查、重要的综合性文稿起草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办公地址: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辽河大街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
办公电话:0475-4220647
联系人:王磊
电子邮箱:nmqyjgl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应急指挥调度中心
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落实上级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全旗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武警部队参与我旗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全旗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全旗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全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编制全旗应急体系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旗应急管理相关政策研究、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开展公众应急安全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全旗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统筹全旗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全旗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旗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开展全旗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办公地址: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辽河大街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
办公电话:0475-4226576
联系人:高艳成
电子邮箱:nmqyjgl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灾害防抗救援和物资保障股
组织协调全旗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全旗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旗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全旗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旗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旗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定全旗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全旗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自治区、市和旗级下达的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办公地址: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辽河大街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
办公电话:0475-4226576
联系人:李秀娟
电子邮箱:nmqyjgl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火灾防治管理股
组织实施国家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拟订全旗火灾防治有关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指导全旗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全旗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监督国家关于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的实施。
办公地址: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辽河大街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
办公电话:0475-4220647
联系人:王佩全
电子邮箱:nmqyjgl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安全生产股
1.非煤矿山
负责指导与监管全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指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并定期组织演练。按要求参与非煤矿山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旗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评及动态监管工作。
办公地址: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辽河大街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
办公电话:0475-4228200
联系人:金德峰
电子邮箱:nmqyjgl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
负责全旗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全旗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指导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并定期组织演练。按要求参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旗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危化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备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辽河大街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
办公电话:0475-4228200
联系人:李昊
电子邮箱:nmqyjgl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冶金等工贸行业
负责全旗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并定期组织演练。按要求参与工矿商贸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旗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办公地址: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辽河大街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
办公电话:0475-4228200
联系人:王艳伟
电子邮箱:nmqyjgl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安全生产综合股
承担旗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旗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苏木乡镇场(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旗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旗级和上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治理及销号等工作。督促、检查旗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指标及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情况的定期通报、约谈等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全旗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举报工作,依法参与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及上级交办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全旗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指导部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旗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研究工作,监督指导全旗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编制、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办公地址: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辽河大街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
办公电话:0475-4226575
联系人:王凤超
电子邮箱:nmqyjgl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下设二级单位
奈曼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领导分工:
于凤珍:奈曼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二)职能职责:
1.依法对全旗矿山(含地质勘探)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对全旗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对全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对全旗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依法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对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负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安全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外包工程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负责对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当场予以纠正、责令限期改正等现场处理措施或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案件移送等重大执法决定;
7.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执法权;
8.完成旗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28200
传 真:0475-4226575
电子邮箱:nmqyjgljbgs@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辽河大街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
联系人:于凤珍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应急保障中心
(一)领导分工:
张宇:奈曼旗应急保障中心主任,负责应急保障中心全面工作。
(二)职能职责:
1.做好应急指挥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森林草原火灾、汛情、旱情等实时监测;协助开展相关应急救援和通讯保障工作。
2.承担全旗事故灾害的应急值守;开展全旗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收集整理预警和灾情信息。
3.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及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工作,负责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的保管、维护和统计工作;配合做好重要应急物资的紧急配送和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4.协助开展全旗防震减灾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协助开展全旗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强化涉及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协助开展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和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等工作。
5.协助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配合做好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
6.协助开展汛情抢险和水上险情紧急救援救护工作,指导参与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机动救援任务。
7.完成旗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26576
传 真:0475-4226575
电子邮箱:nmqyjgljbgs@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辽河大街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
联系人:张宇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