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抽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新车销售市场检查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
随机 |
核查车辆的车载诊断系统(OBD)、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在线监控等;限额以上商贸服企业中汽车销售企业的销售额,零售额,营业收入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未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理由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许可的;(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者不予批准或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在实施成品油经营许可过程中,擅自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随机 |
对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处罚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未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理由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许可的;(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者不予批准或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在实施成品油经营许可过程中,擅自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随机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处罚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未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理由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许可的;(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者不予批准或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在实施成品油经营许可过程中,擅自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随机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未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理由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许可的;(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者不予批准或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在实施成品油经营许可过程中,擅自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随机 |
对成品油企业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以及违反有关政策和申请程序申请许可,情节严重的处罚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未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理由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许可的;(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者不予批准或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在实施成品油经营许可过程中,擅自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随机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走私成品油的处罚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未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理由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许可的;(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者不予批准或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在实施成品油经营许可过程中,擅自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随机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有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处罚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未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理由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许可的;(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者不予批准或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在实施成品油经营许可过程中,擅自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随机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处罚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未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理由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许可的;(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者不予批准或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在实施成品油经营许可过程中,擅自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随机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