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及时接收、分配、下达,指标文件印发后及时录入系统,预计于7月25日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专项监控”模块增设或扩充转移支付资金相关规则。
按照《预算法》、《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有关规定,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功能和流程,上级财政部门将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文件印发后5日内未完成录入和下达的处室按月通报;对上级下达转移支付指标2日内未接收的处室,系统监控并提示预警;对超过30未分配或未全部分配到本级预算单位的处室,系统监控并提示预警。
下一步奈曼旗财政局各股室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遵守转移支付资金相关规则,及时接收上级转移支付指标,按时分配到本级预算单位,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