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4-04-22 浏览次数:32

根据自治区、市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202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适用于“双随机”的,都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实现全覆盖。根据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的规定,本着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过频和执法扰民。实现对市场经营主体多个检

查事项“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原则,制定以下年内“双随机”抽查计划。

一、 抽查事项

依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自治区局、市局摇号确定的抽查对象及执法人员名单,对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不定向抽查。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领导,在抽查工作开展前,依年初工作计划,由环境监察大队制定本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内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对工作的时间,检查的数量,检查的方式进行认真研究后方可实施。

2.做好宣传工作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是国务院提出的“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改变了对市场主体监管的方式,有利于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形成了以信誉为核心的监管方式的转变。在工作中要加强对这种工作方式的宣传,使市场主体形成主动接受监管,维护自身信誉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行为。开展“双随机”抽查,也体现了政府在放活市场主体准入的同时,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逐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协同监管局面。

3.严肃认真负责

双随机抽查工作是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工作方法。按照制定的“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内容要求,认真操作,不得随意改变工作程序,按时间节点和执法程序进行。检查中不得徇私和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更不得利用检查的机会吃拿卡要。

4、检查结果运用

    协同监管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参与抽查的执法人员在实施随机抽查时,要在目录表中认真记录现场抽查情况和结果,建立完善的监管档案。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执法人员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

公示。

5、档案管理

抽查结果公示后,执法人员将检查材料装订成卷,交到档案室存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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