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我大队以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通辽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继续加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机制创新,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推进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工作常态化、抽查结果全公开,不断拓宽双随机抽查领域,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
三、工作任务
(一)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原则上要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每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开展率要达到100%。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并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覆盖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监管的全部检查对象,要结合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对名录库内单位进行动态管理,符合标准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删除,提高抽查工作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子库,按照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标注。
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可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子库,子库可选本部门和其他部门人员,共同参与检查。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三)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按照随机抽查事项风险程度,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或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作为开展抽查工作的依据。指引或细则应包括抽取原则、检查方法、检查内容、检查程序、结果公示、检查归档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制定详细的抽查检查工作指引,便于检查人员检查,不断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四)制定随机抽查计划。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整合各业务条线能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年度抽查计划要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年度工作计划库中,同时在网站向社会公示。
大队根据奈曼旗联合抽查工作安排,制定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
(五)严格规范双随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监管。要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抽查计划实施,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确保各类抽查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归集至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抽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按照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规定予以公示。
(六)加强双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全面运用双随机抽查结果,为党委、政府提供详实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数据准确运用双随机抽查结果,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提供数据保障。及时运用双随机抽查结果,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提供有力支撑,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积极推进大队内部抽查和联合抽查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三)加强督导检查。大队“双随机”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抽查计划落实,督促和指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大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
“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薛光磊 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郭振男 旗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
夏国辉 旗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刘 闯 旗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
张志会 旗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
朱晓蕊 旗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
张春旭 旗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