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卫健字〔2024〕54号
关于印发《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机关各股室、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现将《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奈曼旗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旗“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组印发《奈曼旗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奈双随机办字〔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机制创新,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推进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工作常态化、抽查结果全公开,不断拓宽双随机抽查领域,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
三、工作任务
(一)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每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开展率达到100%,并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
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覆盖本系统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子库,按照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标注。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三)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按照随机抽查事项风险程度,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或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作为开展抽查工作的依据,通过制定详细的抽查检查工作指引或工作细则,便于检查人员检查,不断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四)统筹制定抽查计划、抽查清单和抽查方案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年度抽查计划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年度工作计划库中,同时在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积极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
按照奈曼旗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旗“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组《奈曼旗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奈双随机办字〔2024〕2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涉及联合抽查的部分事项,主动与教育、文化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组织实施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被检查单位的负担。
(六)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按抽查对象信用风险的不同,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和频次,高风险抽查频次每年3次,比例为20%;一般风险抽查频次为每年2次,比例为10%;低风险抽查频次为每年1次,比例为5%。
(七)严格规范双随机监管
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抽查计划实施,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确保各类抽查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归集至相应市场主体名下。
(八)强化抽查结果的公示与运用
准确运用双随机抽查结果,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提供数据保障。及时运用双随机抽查结果,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提供有力支撑,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健委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法监股,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本部门内部抽查和联合抽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业务股室、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充分认识推广随机抽查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提高执法水平。
附件: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 威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王向军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于清华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孟繁彦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刘海燕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孙铁峰 卫健委办公室主任
蒋玉祥 卫健委会财务稽查股股长
吕云飞 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股股长
张金红 卫健委医政医管股股长
包金山 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股股长
于文君 卫健委科技教育与宣传股股长
王飞宇 卫健委综合法制监督股副股长
周振宏 卫健委蒙中医股股长
孙晓华 卫健委妇幼健康股股长
王晓磊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法制监督股。
联系人:王飞宇、刘莹莹 联系电话:0475--2809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