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9 浏览次数:203

 

各电力能源企业:

按照《奈曼旗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组关于印发〈奈曼旗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奈双随机办字〔2024〕4号)要求,决定在全旗范围内联合开展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旗发改委和应急管理局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共同制定了《2024年度能源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4年度能源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2024年度能源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效能,推动联合监管,旗发改委和应急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能源行业专项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能源领域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检查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情况,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检查对象

全旗范围内的电力能源企业。

三、检查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四、检查类型

双随机不定向抽查

五、检查内容及步骤

1.检查对象抽取。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不定向抽查,随机抽取2家企业。

2.执法人员抽取。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从两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各2人。

3.检查内容。对能源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风险分析管控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4.结果公示。旗发改委和应急管理局应当于检查结束之日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手续后将检查结果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任务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注重宣传培训。切实加强“双随机”抽查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转变执法理念,及时总结交流“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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