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指南

发布日期:2024-06-28 浏览次数:59

一、文件依据: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

2.关于印发《通辽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人社发〔2024〕55号)

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

二、补贴标准:对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政策对象范围: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愿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五、申请条件:符合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六、申请材料: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明细表,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册、工资流水。

七、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发放

八、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式):

奈曼旗辽河大街5G智慧综合产业园2号楼316室(线下办理)

十、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公众号公示

十二、咨询电话:0475-4217455

十三、公交路线:镇区乘坐3路公交至5G产业园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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