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执法单位 |
检查对象 |
单位地址 |
检查内容 |
执法依据 |
监督检查情况 |
整改结果 |
备注 |
2024年7月24日 |
奈曼旗 应急管理局 |
奈曼旗嘉丰汽车燃料有限公司 |
奈曼旗东明镇 |
1.经营许可证取得 2.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3.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考核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按照生产经营单位隶属关系、行业领域、规模等备案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企业于2020年1月起停业,人员解散,储罐燃料清空,经营用电、生活用电均已切断,目前由亲属王智慧日常照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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