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执法单位 |
检查对象 |
单位地址 |
检查内容 |
执法依据 |
监督检查情况 |
整改结果 |
备注 |
2024年7月24日 |
奈曼旗 应急管理局 |
奈曼旗君安加油站 |
奈曼旗东明镇 |
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经营许可证取得 3.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考核 5.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按照执法方案逐项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均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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