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3日我局拟对奈曼旗第六中学《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第六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028300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废气。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气采取上方安装集气通风装置,经通风橱+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排气口排放。 3、废水。化学实验室器材冲洗废水收集至专用防腐防渗的收集桶内,经中和处理后同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奈曼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隔离、减振、加强维护等措施降噪。 5、固废。产生的实验室废包装物、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