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辽市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奈曼旗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城乡垃圾处置方面重点整治未经审批受纳城镇垃圾的问题;城镇垃圾收运处置不规范的问题;违法违规审批(核准)垃圾处置行为;非法运输城镇垃圾的行为;城镇垃圾非法倾倒、抛洒滴漏问题;农村牧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等方面。
(二)建筑市场和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方面重点整治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等方面。
(三)危险废物管理方面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违法经营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处置、利用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在环境敏感区域内违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严厉打击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检查发现排污单位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方面。
(四)环境监测数据方面依法严厉打击第三方服务机构在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测、设施验收、碳排放数据管理等方面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排查应安装或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发现存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或未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的,或存在损毁、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或存在损毁、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辅助设施的,或者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等方面。
(五)毁林毁草方面全面整治违规违法占用林草地问题;全面整治违规违法开垦林草地问题;全面整治以临时占用名义办理使用林草地手续,逾期不归问题;全面整治违规违法采伐林木及采伐迹地未及时更新造林问题;全面整治乱排污染草原林地问题等方面。
二、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
1. 投诉举报电话:0475-4212258
2.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nmqzfhcxjsj@163.com
3. 来信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北段西侧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办公室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四、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行为应遵循真实、具体原则,鼓励举报人详尽阐述问题,并附上确凿证据材料,同时请务必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通讯方式,以便我们及时沟通处理进展,确保信息反馈的顺畅。我们承诺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对所接收的举报内容展开细致核查,随后将依法依规转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全力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恶意举报、捏造事实或进行诬告陷害的行为,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惩处;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奈曼旗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