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4-02-29 浏览次数:26

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提示

年后复工复产,是各类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各类生产经营者紧盯消防安全。

一、各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针对年后各项工作要合理调配管理、安全、技术等重点岗位人员分工。消防岗位人员因假不能及时到岗的要及时补位,流失的要及时补充,做到消防管理人员未到岗坚决不开工。

二、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岗位一定要聘用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各劳务输出单位要集中对务工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应知应会消防知识技能,避免引发火灾或受到火灾的危害。

三、各临街门店“九小场所”要强化自身消防管理。严禁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严禁在店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按要求配置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

四、各单位、各社区要对集中住宿场所、员工宿舍、出租屋开展隐患清理做好安全用火用电提醒,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大功率电器的使用管理,严禁“三合一”,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有人员居住的室内、楼道、门厅停放充电。

五、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全面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开展疏散演练。

六、公共娱乐场所应对场所内每一个房间、部位,每一处消防设施进行防火巡查检查,营业期间和营业结束后,要指定专人进行巡查,切断非必要电源,清除烟头等火种。场所内要设置安全疏散标志及紧急疏散路线图,至少保证两个逃生出口并有明显标识。

七、劳动密集型企业可燃物多、用火用电量大,火灾蔓延速度快。开工前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强化防火巡查检查。加工生产区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使用可燃易燃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存放。生产车间严禁违规电气焊。

信息来源:大沁他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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