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4-05 浏览次数:27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系统网站显示,现将部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奈曼旗大镇诺嫂肉食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1日,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奈曼旗大镇诺嫂肉食店销售的“牛胴体(牛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牛胴体(牛肉)”地塞米松,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地塞米松(标准指标≦1.0,实测值1.80),磺胺类(总量)(标准指标≦100,实测值161),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奈曼旗大镇诺嫂肉食店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奈曼旗大镇诺嫂肉食店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经排查,该店进购食用农产品时索证索票不全,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今后会积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特此通告

信息来源:大沁他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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