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德号村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本村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重大的意义
2013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图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登记颁证工作,妥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按照201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精神,我村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要查清农村土地承包现状,明确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和地点位置,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签发经营权证书,健全常态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档案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位置、面积和权属证书落实到户,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 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第33号令)规定的登记内容、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没有明确法律政策规定的,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实际做出具体规定。
2、 确保稳定原则。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要在二轮延包土地台账、三十年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等不变的基础上,坚决落实“两不变、三严禁、四不登记”的规定(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合同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严禁借机乱收费,严禁弄虚作假,权属不清的不登记,集中矛盾不解决的不登记,没有开展家庭承包的不登记,改变土地用途的不登记),明确承包地空间位置、面积和归属,确保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3、 尊重历史原则。维护农户现有的承包面积,测量后与原承包合同面积不一致的,“多不收,少不补”,对原有的承包关系和面积不做调整,也不改变根据原承包面积确定的惠农政策数量和相关责任义务。对于当年为保证农户承包地块集中连片,将该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或部分耕地按照标准等级计量,造成的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按照实际耕种面积登记账证。对于改变原土地用途进行耕种的,不作为耕地进行登记,保证国土地类不改,权属不变。
4、 民主协商原则。农村土地经营权砍树登记工作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实行民主协商,重大事项均应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坚决杜绝发包方暗箱操作,强行推动,实测结果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未经公示确认,不得作为确权登记颁证的依据。
三、 工作总体目标
高标准完成试点范围的5000.3亩耕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摸清、查实、精密测定每一个地块,梳理问题、解决矛盾。强化农经人员的现代化、信息化技能培训,打造一支现代化基层农经队伍。控索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技术路线、工作机制、信息化管理模式、确权成本和相关问题的政策性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