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部门以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水务行业新型监管机制,做好本区域水务领域的执法检查工作,实现水务行业高效执法、智慧执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加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机制创新,提高监管效能,认真履行水务行业监管职责,推进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工作常态化、抽查结果全公开,努力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最终实现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的提升,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现“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基本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定的职权范围的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结合水务行业监管执法权力,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梳理确定本条业务线随机抽查事项,制定奈曼旗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补充完善覆盖本部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检查对象 变动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三)随机选派执法人员
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比例不得低于规定的抽查比例要求;对于属于重大监管领域的,要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本次抽查任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我局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此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腾飞
副组长:刘耀宗
成 员:姜向前 郭兴杰 程 明
胡海涛 李俊超 韩健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河道堤防管护中心,由姜向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
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既严格追责问责,又要有效保护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对严格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工作程序方法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监督领导
旗水务局办公室将加强对抽查计划落实,督促和指导各股、室、中心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做好宣传和业务培训
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舆论宣传,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大力推广,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展示市场监管部门公正、廉洁、依法、审慎监管的良好形象,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一线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力度,在每次抽查前由奈曼旗河道堤防管护中心对本次抽查事项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的进行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