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建设信息专报(第二十三期)

发布日期:2024-07-12 浏览次数:30

项目前期进展

截至712日,56个重点项目中10项前期手续全部办结37个,办结率66.07%,较上一调度期增长7.14个百分点。涉及560项手续,已办结或无需办理513项,办结率89.46%,较上一调度期增长2.15个百分点。

本周推动企业组件的主管部门有农牧和科技局、工信局、水务局。审批取得新进展的审批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具体情况如下:

1.奈曼旗2024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奈曼旗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取水许可已办结,十项手续已全部办结。

2.内蒙古白音杭盖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牛肉干、300吨风干芥肉、100吨大酱食品加工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手续和施工许可已办结,十项手续已全部办结。

 

项目开复工情况

 

 

截至712日,已开复工47个,开复工率83.92%,(其中,新建30个,开工率83.33%,续建17个,复工率85%)。行业类型看,工业项目开复工16个,开复工率80%农牧林水项目开复工6个,开复工率100%基础设施项目开复工8个,开复工率80%;社会事业项目开复工5个,开复工率83.33%房地产项目开复工10个,开复工率83.33%商贸流通项目开复工2个,开复工率100%

上级政策解读

为落实《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31714号),拟遴选建设一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采取遴选一批、新改扩建一批的方式,2025年底前,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遴选一批。在已经建成、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中,围绕水质、节能、降碳、资源利用、环境友好、系统协调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一批代表性标杆厂。

新改扩建一批。对标遴选出的标杆厂相关指标和经验做法,结合中央预算内投资、大规模设备更新等工作,鼓励支持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并同步完善配套管网,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促进能源资源综合回收利用。

动态管理。对遴选的绿色低碳标杆厂开展复核,对新改扩建的污水处理标杆厂项目按期组织验收。能够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不符合标杆要求的,及时调整退出。根据绿色低碳标杆厂运行情况,健全完善相关标准,推动污水处理行业绿色低碳水平持续提升。

二、组织程序

(一)标杆厂遴选

1.编制方案。各地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拟参评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情况,编制《XX污水处理厂参评绿色低碳标杆厂申请报告》(附件1),并附近2年污水处理厂运行基础数据和证明材料。申报参加遴选的污水处理厂,要求日处理量20000立方米以上,近一年进水BOD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或近三年增幅不低于10毫克/升,出水水质达标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 

2.组织推荐。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审核程序后择优推荐,并将推荐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东、中部地区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其它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630日。推荐材料应包括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3)、各拟参评污水处理厂的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光盘)。  

3.评审确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参评污水处理厂进行评选,并公示确认。根据评审和公示结果,发布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并发布标杆厂相关指标和主要做法举措。

(二)对标新改扩建  

各地可组织相关部门,对标已公布的绿色低碳标杆厂建设运行指标,借鉴相关经验做法,按需谋划新建高标准污水处理厂,或对具备改扩建基础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改造。新改扩建项目应编制《XX污水处理厂新//扩建方案》(附件2),经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并将推荐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的新改扩建项目,应确保2025年底前完工。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申报时间后续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