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执法 单位 |
检查 对象 |
单位 地址 |
检查内容 |
执法依据 |
监督检查情况 |
整改结果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 |
奈曼旗 应急管理局 |
内蒙古宏基水泥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工业东区辽河大街南(金园路西) |
1.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考核; 4.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5.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6.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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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八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
1.已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考核合格; 4.应急预案已及时修订并归档,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5.已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6.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了应急物资及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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