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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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关于通辽市蒙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硅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4]6-7号 |
2024年6月28日 |
2 |
关于通辽华强废旧家电处理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4]6-8号 |
2024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