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5日我局拟对通辽市蒙砂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辽市蒙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硅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辽华强废旧家电处理有限公司《通辽华强废旧家电处理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6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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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28300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废气。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烧器的燃料,生产车间和库房采用全封闭。烘干、焙烧工序产生的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降尘室+布袋除尘器+17m排气筒排放;筛分、装卸、包装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设备及车间封闭措施。 3、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奈曼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定期清运至奈曼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噪声。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封闭厂房、隔声、消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5、固废。除尘器产生的集尘、灰筛分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备产生的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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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废气。拆解车间(1#)产生的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汞及其化合物经载硫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拆解车间(2#)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塑料破碎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 3、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衣机饱和食盐水、塑料清洗废水及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奈曼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噪声。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封闭厂房、隔声、消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5、固废。拆解产生的洗衣机配重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它一般固废暂存于成品库房中,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中,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