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执法单位 |
检查 对象 |
单位地址 |
检查内容 |
执法依据 |
监督检 查情况 |
处理措施 |
备注 |
2024年5月22日 |
奈曼旗 应急管理局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奈曼旗销售分公司得胜加油站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 111 国道(得胜卫生院东) |
1.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包括主要负责人未进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或者承诺公告与现场情况不相符合、虚假承诺等相关情形)。2.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包括主要负责人不明确导致主要负责人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落实的) 3.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4.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依法考核合格 6.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 7.经营许可证变更 8.经营许可证取得 9.经营许可证延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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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 明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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