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和宣传告知专项行动方案>的函》和中共通辽市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和宣传告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落实好专项行动方案相关工作,结合我旗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优待政策
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是党、国家、部队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严格按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和宣传告知专项行动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完善配套措施,安排部署任务,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政策落实。
二、组建监督队伍,发挥监督检查作用
奈曼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将面向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选拔聘请责任心强、工作务实、敢于较真碰硬、处事客观公正的义务监督员,由旗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开展培训、颁发聘书、制作胸牌,组织义务监督员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掌握相关部门单位优待政策落实情况,同时将监督检查结果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单位,确保各项优待政策优待项目在相关部门单位得到有效落实。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聘请义务监督员不少于3人,于1月19日下午下班之前将义务监督员人员名单上报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和权益维护股备案。
三、健全管理机制,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突出效果导向,抓好优待工作措施的落地见效。严格按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和宣传告知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采取多种手段、多种方法、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告知工作,不断提高优待对象对优待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地见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优待对象工作质效,让优待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不断增强其荣誉感、获得感。同时要强化风险评估,加强信息收集,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做好舆情管控,落实工作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地各部门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和宣传告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部门,将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进工作;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和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和宣传告知专项行动方案》的函
2.《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中共奈曼旗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