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
甲方:治安镇人民政府
乙方:治安镇百家村徐彪
为切实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落实管护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管护区域及面积
甲方将 百家 嘎查村下列生态林建设(林木资源)管护区域的生态工程委托给乙方管护:
1、村屯绿化 四 街 九 路,长度 6000 米;护林面积 15 亩,村内板块造林 15 亩,林木 6900 株。
2、各级公路(国、省、县、乡、村)绿化面积 10 亩,长度 1 公里。
3、重点生态工程面积 1323 亩。
林班(行政村) |
位置 |
面积 (亩) |
四至或GPS(或公里网)坐标 |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
百家村 |
村南 |
938 |
大抹斜子地 |
保乐村边界 |
阿尔艾力边界 |
西苇塘地 |
百家村 |
村西 |
235 |
秸秆存放处 |
毕福华承包地 |
西苇塘地 |
铁路边界 |
百家村 |
村北 |
150 |
三号村边界 |
百家村住户 |
大壕 |
四晌二地 |
合计 |
|
1323 |
|
|
|
|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指明确管护区域、面积、四至,明确管护要求和管护前的林地状况。
2、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乙方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3、对因乙方知情不报或监守自盗、内外勾结造成森林和林地破坏的,有权责令乙方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在乙方按要求完成管护工作后,积极向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发放管护费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责任区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
2、对管护区的生态工程进行管护,保护好生态建设的标志碑牌、围栏、防火及监测等各种设备设施。对管护责任区发现的森林火情火灾、林业有害生物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对近年来新建的重点绿化工程要及时检测,发现旱情和没抚育的要及时上报。
3、有效制止盗伐、滥伐、猎捕、放牧、开垦、挖土等毁林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助有关执法人员做好毁林案件的查处。
4、接受、服从各级主管部门对管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做好管护记录,定期向甲方和林业站汇报工作。
四、管护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核定应付乙方管护薪酬人民币为伍仟元整(5,000.00元)(不另行享受社保、工伤保险等其他福利费),经林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通过一卡支付。(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险,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社会条例第4条)
五、其他
1、在管护期限内,乙方因行使工作职责而出现伤亡事故的,交由司法部门裁定,有关当事人各负其责。乙方意外伤害保险由自己承担。
2、乙方不得再委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管护甲方委托管护的管护责任。
3、本协议有效期为半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4、管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旗林业和草原局和苏木乡镇场林业工作站各存一份。
5、本协议规定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协商约定。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