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

发布日期:2024-06-28 浏览次数:48

 2024 年度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

 

甲方:治安镇人民政府

乙方:治安镇百家村徐彪

为切实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落实管护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管护区域及面积

甲方将  百家  嘎查村下列生态林建设(林木资源)管护区域的生态工程委托给乙方管护:

1、村屯绿化     路,长度 6000 米;护林面积 15    亩,村内板块造林  15 亩,林木 6900 株。

2、各级公路(国、省、县、乡、村)绿化面积 10 亩,长度 1 公里。

3、重点生态工程面积  1323 亩。

林班(行政村)

位置

面积

(亩)

四至或GPS(或公里网)坐标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百家村

村南

938

大抹斜子地

保乐村边界

阿尔艾力边界

西苇塘地

百家村

村西

235

秸秆存放处

毕福华承包地

西苇塘地

铁路边界

百家村

村北

150

三号村边界

百家村住户

大壕

四晌二地

合计

 

1323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指明确管护区域、面积、四至,明确管护要求和管护前的林地状况。

2、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乙方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3、对因乙方知情不报或监守自盗、内外勾结造成森林和林地破坏的,有权责令乙方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在乙方按要求完成管护工作后,积极向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发放管护费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责任区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

2、对管护区的生态工程进行管护,保护好生态建设的标志碑牌、围栏、防火及监测等各种设备设施。对管护责任区发现的森林火情火灾、林业有害生物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对近年来新建的重点绿化工程要及时检测,发现旱情和没抚育的要及时上报。

3、有效制止盗伐、滥伐、猎捕、放牧、开垦、挖土等毁林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助有关执法人员做好毁林案件的查处。

4、接受、服从各级主管部门对管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做好管护记录,定期向甲方和林业站汇报工作。

四、管护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核定应付乙方管护薪酬人民币为伍仟元整(5,000.00元)(不另行享受社保、工伤保险等其他福利费),经林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通过一卡支付。(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险,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社会条例第4条)

五、其他

1、在管护期限内,乙方因行使工作职责而出现伤亡事故的,交由司法部门裁定,有关当事人各负其责。乙方意外伤害保险由自己承担。

2、乙方不得再委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管护甲方委托管护的管护责任。

3、协议有效期为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4、管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旗林业和草原局和苏木乡镇场林业工作站各存一份。

5、协议规定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协商约定。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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