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奈曼旗2023年中央防灾减灾资金》实施方案,通辽市财政本次下达我旗种植业防灾减灾资金25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受灾地区设施农业恢复生产和规模化设施农业经营主体防灾能力提升,减少灾害损失,确保设施农业生产稳定。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经各乡镇申报、审核、汇总、初验后,组织验收小组进行了实地验收审核。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确认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5月28日-6月3日)。监督举报电话:0475-4213879。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