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电动车火灾案例警示

发布日期:2024-06-07 浏览次数:40

案例一:2023年09月19日,奈曼旗大镇华庭福地小区4号楼楼下一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及时将火灾扑灭,火灾造成4号楼楼下停放的两辆电动自行车烧毁,无人员伤亡。

案例二:2023年12月24日,奈曼旗青龙山镇小康家园2号楼南侧一电动车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及时将火灾扑灭,火灾造成该电动车及2号楼南侧墙体保温板烧损,无人员伤亡。

以上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在警醒我们,电动车的消防安全一定要重视起来,千万别小看一辆小小的电动自行车,一旦引发火灾,轻则毁财,重则丧命,有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旗应急管理局提示:

电动车在给大家带来交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消防安全隐患。电动车为什么会起火?又该如何防患于未“燃”?电动车起火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电动车电器件及接触连接件发生故障而导致局部过热。

2.电动车线路未受保护或保护不到位导致绝缘层破损引起短路。

除了上述原因外,充电器使用不当也会引发火灾。首先,电池使用年限长了,内部线路容易短路引起自燃。电池安装不规范,在长期使用、摩擦后也会导致短路,从而引发电池起火。其次,有时会出现充电器混用的情况。这样不仅会对电动车造成伤害,还存在安全隐患。另外,过度充电也会导致火灾,比如充电时间超过12个小时甚至更长。

为了避免电动车起火带来的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使用电动车时要防患于未“燃”。在购买和存放电动车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在买车时,要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市场知名度高的品牌车。

二是在使用中要勤检查、常维护。不得擅自拆卸保护装置,应确保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三是严禁飞线充电行为,充电时要规范布线和时间。线路应固定安装,要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小时。

四是电动车在行驶时,充电器尽量不要放在车上,因为有时候路面颠簸容易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在充电时容易引起自燃。

此外,不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包括将蓄电池拆卸后充电;不要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有需要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火灾防范措施。在小区内设置电动车集中存放区,配备集中充电设施,并组织专人看管。不要使用不配套的充电器充电,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 

 

信息来源: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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