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镇人民政府干部请销假制度

发布日期:2024-06-01 浏览次数:84

治安镇人民政府干部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干部管理,建立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保障干部队伍务实、廉洁、高效、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全镇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请销假范围

机关领导干部职工、嘎查村受补贴干部外出请假包括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病假、轮休假和因公离开治安到外地开会、学习、考察等。

第二条 请销假时间

1、严格请销假制度,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镇党委书记签字政府班子成员请假同时要向镇长进行报备。

2、站办所负责人请事假向分管领导和镇长同时请假,因公离开治安到外地开会的跟分管副职报备即可。

3、一般干部请假1的由站所负责人签字,请假2天由分管领导签字,请假2以上站办所负责人、分管领导、镇长同时签字,并向办公室报备

4、嘎查村书记离开工作岗位两天以上的,要同时向包片领导和党委书记请假。

5、普通受补贴干部离开工作岗位两天以上的,要同时向嘎查村书记和包片领导请假。

第三条 请销假规定

6、请假要说明事由,请假1天以上(含1天)必须写书面请假条。

7、严禁请“霸王假”,确实因特殊情况无法当面请假的,要提前电话说明,事后补请假条,不得委托他人代请假。

8、工作人员请假期满后,必须由本人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

9、请假前必须与同事做好工作交接,请假期间要保证手机全天24小时畅通,确保工作沟通联系不耽误。

10、本办法适用于全镇领导干部职工和嘎查村受补贴干部,由镇党政综合服务办公室负责贯彻实施和管理统计考勤。

11、本办法自20246开始执行

 

信息来源:治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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