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有关人群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9 浏览次数:40

旗疾控中心、各预防接种单位:

按照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部门印发的《通辽市有关人群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通卫健字[2024]43号)要求,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奈曼旗有关人群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补种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有关人群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是持续维持我旗无脊灰状态的基本保障,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措施。各预防接种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将补种工作落实落细。

二、各地要按照稳妥有序的原则,积极推进有关人群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通过查询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个案信息和接种记录等方式开展应种人群摸底,采取多种方式通知有关人群监护人。各预防接种单位务必在补种前理清补种对象,常住儿童、流动儿童、临时儿童及迁出儿童均需将IPV疫苗补种事宜通知到位。做好疫苗使用计划,疫苗采购和分发管理,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于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有关人群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目标。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版)》和《奈曼旗有关人群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开展人员培训,科学规范开展补种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准确掌握补种政策和技术要求,并及时将疫苗信息和接种信息录入至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确保全程可追溯。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诊治、早报告,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四、各地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重点宣传补种工作的意义。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对群众耐心细致地开展科普和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对补种工作开展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指导,确保补种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本次补种对象多数是在校学生,为保证接种工作按时完成,自2024年4月1日起,各接种单位要结合实际,周六日至少提供一天接种服务。占用周末休息时间的接种工作人员,接种单位应当在其他时间给予补休。

六、旗疾控中心要在完成有关人群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后,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形成工作总结,于7月30日前将补种数据资料、接种率快速评价资料及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市疾控中心,同时报送旗卫健委。

 

附件:奈曼旗有关人群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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