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卫健字〔2024〕64号
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价格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规范有效地执行药品销售价格各项政策,加强对药品销售价格的严格监管,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奈曼旗医疗保障局决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药品销售价格各项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检查内容
对2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以来药品销售“零差价”政策执行情况、药品价格公示制度执行情况、药品和医用耗材网采率(包括网采订单入库情况、补点订单情况及跨年入库情况)、国家组织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进行 实地检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信息系统查询、资料查阅、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
四、检查日期
2024年6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成员
组长:卫健委、医保局分管领导。
成员:卫健委基层卫生股工作人员、医保局药械采购中心工作人员。
六、检查要求
检查组成员按照自己负责的环节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达到促进工作,提高效能,改进服务的目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检查时积极组织相应业务人员对接检查组成员进行快捷高效工作,记录反馈意见,并及时落实整改。
联系人:包金山 联系电话:13848050935
联系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13948156555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奈曼旗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