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沁他拉镇“无讼无访”嘎查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嘎查村、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大沁他拉镇“无讼无访”嘎查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大沁他拉镇“无讼无访”嘎查村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提升嘎查村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有力维护全镇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根据平安奈曼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奈曼旗“无讼无访”嘎查村(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组织开展为期3年(2024年—2026年)“无讼无访”嘎查村双建工作(以下简称“双建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坚持小切口、盯重点、抓关键,以深入实施“无讼无访”嘎查村双建工作为载体,推进嘎查村基层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全镇嘎查村持续开展“无讼无访”嘎查村双建工作,将“双建工作”纳入年度嘎查村实绩考核,对于该项工作按照旗级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每年评选5个“无讼无访”模范嘎查村和15个(最终评选数量以实际为准)“无讼无访”嘎查村,并择优推荐申报旗级“无讼无访”模范嘎查村和旗级“无讼无访”嘎查村;通过嘎查村“无讼无访”创建工作,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基层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源头治理”,实现全镇信访案件和诉讼案件数量明显下降、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双下降、双提升”工作目标。
三、任务指标
“无讼无访”嘎查村是基层组织堡垒作用发挥到位,引领群众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到位,未产生信访、诉讼问题的嘎查村。“双建工作”实行百分制评选,设置重点任务赋分项、反向指标扣分项、负面清单否决项等三部分指标。
(一)重点任务赋分项(共100分)
1.坚持依法办事,在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产生(12分)。
(1)各嘎查村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和“四议两公开”制度,发挥村监督委员会、嘎查村民小组长、嘎查村民代表等自治力量作用,明确村群众自治组织职责,规范工作运行流程,依法协商、决定、办理、管理、监督基层群众自治事项,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政策执行、重点工作推进中,征询公益律师及法律顾问建议,严格落实法律规定。(6分)
(2)嘎查村在处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问题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切实消除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
2.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12分)。
(1)推动群众依照法定程序、依照法律规定解决问题,做到依法调解,从根本上定纷止争,严防出现非法压制群众正常信访和诉讼,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6分)
(2)各嘎查村要常态化开展法治观念提升行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嘎查村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嘎查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运行,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6分)
3.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15分)。
(1)嘎查村主动提升矛盾隐患发现能力,切实落实嘎查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职责任务。(7分)
(2)健全人民调解与网格服务管理衔接机制,嘎查村每月组织开展1次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介入化解,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8分)
4.严格落实重点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报告预警机制(15分)。
(1)镇村两级共同建立重点进京赴区人员摸排台账,及时稳控当事人情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5分)
(2)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在敏感时期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到早预测、早预防,避免发生重大事件;对嘎查村不能有效化解的复杂矛盾纠纷或可能发生向上一级走访的事项,及时向镇“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推送预警信息,协助配合做好疏导、稳控和化解工作。(10分)
5.健全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10分)。各嘎查村要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规范设置服务窗口或调解室,进一步落实信访代办制,为群众提供集约、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构建基层社会矛盾“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模式。加大初次信访化解力度,初次信访事项化解率不得低于90%。
6.建强人民调解组织、配强人民调解员(10分)。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提升嘎查村矛盾纠纷调处的能力水平,履行矛盾纠纷化解职责任务,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督促其积极参与村级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基础作用。
7.广泛动员村民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13分)。在党支部领导下,采用搭建村民议事协商平台、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推广公益积分制等形式,充分发挥基层群众主动性,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8.加强基层相关站所的协同配合(13分)。吸纳信访代办员、村民辅警、法律顾问和党员志愿服务等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破解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资源匮乏、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等难题,确保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工作目标。
(二)反向指标扣分项(在重点任务赋分中扣除,累计扣分,不设上限)
1.涉及村民的民事、行政纠纷及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行政争议进入诉讼程序的,一件扣2分(司法确认、撤回起诉案件除外)。
监测部门:镇司法所
2.发生压制诉讼、强迫调解等侵犯居民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的事件的,一件扣2分。
监测部门:镇司法所、派出所
3.村民到市走访的,一次扣2分;到旗县级走访的,一次扣1分(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同的,统计在半年以上实际居住地和相关事权地);村级不掌握任何情况村民到旗外走访的,一次扣3分。
监测部门: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4.村民向上级来信、网上投诉、复查复核一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扣1分(来信以邮寄之日计算、网上投诉以投诉时间计算,一周内“一件多投”计算为一次)。
监测部门: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5.发生涉访网络舆情,造成负面影响的,一次扣2分。
监测部门: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面清单否决项
1.对村民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未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引发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监测部门:镇司法所
2.村民到国家、自治区走访。
监测部门: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3.村民发生集体访、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
监测部门:镇平安建设办公室、派出所
4.发生重复涉访网络舆情或媒体炒作,造成恶劣影响。
监测部门:镇宣传办、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5.两委成员因违法违纪问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相关问题线索正被立案审查、调查。
监测部门:镇纪委
6.村民涉及非法宗教、邪教和涉毒案件,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
监测部门:镇司法所
7.村民发生刑事案件或“民转刑”“刑转命”案件。
监测部门:派出所
四、考核评选
(一)考评设定。“双建工作”按年度组织开展评选,在考评中分数排名前5名的评选为镇级“无讼无访”模范嘎查村;分数排名第6-15名(最终评选数量以实际为准)的评选为镇级“无讼无访”嘎查村;出现负面清单否决项情况的不得获评。
(二)流程方式。1.镇党委政府根据任务指标,每月对所辖嘎查村开展自查检查;2.每半年镇平安办按照辖区嘎查村数量的10%—15%的比例向旗平安办推荐“无讼无访”嘎查村,并列出排名顺序,同时报送考评结果和自评材料。
(三)考评结果运用。对获评旗级“无讼无访”嘎查村的由旗级给予奖励资金1万元,对获评旗级“无讼无访”模范嘎查村的由旗级给予奖励资金2万元。在全镇考核排名前5名嘎查村由镇政府给予奖励资金5000元,考核排名6至15名嘎查村由镇政府给予奖励资金2000元,对排名末位的嘎查村予以全镇通报,并综合运用提示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严格进行责任督导。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平安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整合组织、宣传、政法、信访等力量,加强“双建工作”组织领导;各嘎查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嘎查村深入推进“双建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案,突出可操作性、实效性,细化开展工作方式方法,将方案于3月29日前报送旗平安办;要建立季度例会工作制度,调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推动“双建工作”有力开展;建立基层组织、相关部门难点事项、重要问题清单管理和联动处置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和力量联动融合;建立镇领导包点联系嘎查村的包联制度,强化针对性工作指导,确保“双建工作”有序实施、有力推进。
(二)加强跟踪监测。健全“无讼无访”嘎查村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镇平安办要强化动态监督管理,建立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对辖区“双建工作”进行针对性分析研判、全过程跟踪指导,不断巩固扩大“双建工作”成果。
(三)加强宣传推广。建立“双建工作”成果交流应用工作机制,采取经验推介、论坛研讨等方式促进成果交流和学习互鉴,推动将“双建工作”成果更多应用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建立“双建工作”常态化宣传制度,各嘎查村负责人集中开展一轮全覆盖式学习研讨,学习研讨要详细解读市旗镇三级工作方案,为村级高质量推进“双建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操作引导;要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全领域、全维度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双建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无讼无访、共治共享”品牌。
附件:大沁他拉镇“无讼无访”嘎查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大沁他拉镇“无讼无访”嘎查村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 轶 镇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蒋翠艳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李 广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包玉海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梁富江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朱晓慧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邱跃辉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王浩然 镇党委宣传委员
王洪双 镇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王明会 镇政府副镇长
张继承 镇政府副镇长
齐晓东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郑维海 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久发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曹 树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崔海辉 大沁他拉公安派出所所长
王洪元 大沁他拉司法所所长
王国锋 光明村党总支部书记
徐 诚 沙日塘村党支部书记
徐万江 和平村党支部书记
乔玉存 刘家堡村党支部书记
王海波 胜利村党支部书记
陈俊岭 双合村党支部书记
王海军 北老柜村党支部书记
张 聪 鄂布根包冷村党总支部书记
王学刚 先锋村党总支部书记
苏 波 嘎海花嘎查党支部书记
王玉峰 红星村党支部书记
刘国学 太平村党支部书记
姚宝义 护桥村党支部书记
邱宏伟 福兴地村党支部书记
李艳慧 西毛盖图村党支部书记
白相军 桥东村党支部书记
孙 虎 东毛盖图嘎查党支部书记
谢凤民 瑙棍塔拉嘎查党支部书记
周恩虎 海拉苏嘎查党支部书记
敖毕西图 哈沙图嘎查党支部书记
朱 学 朝阳村党支部书记
席双福 富康村党支部书记
李旺林 章古台嘎查党支部书记
张志影 英特嘎查党支部书记
特格喜 兴隆地村党支部书记
龚七十三 道劳代村党总支部书记
江雪丽 西甸子村党支部书记
郎艳平 兴隆庄村党支部书记
韩晓波 舍力虎村党支部书记
张 彪 德隆地村党支部书记
包海燕 孟和嘎查党支部书记
郑维信 沙日勒吉台村党支部书记
刘 飞 哈沙图村党支部书记
粱显军 尧勒甸子村党支部书记
高满都呼 奈林他拉嘎查党支部书记
王 伟 昂乃村党支部书记
徐春清 古柳村党支部书记
陈永胜 敖包代嘎查党支部书记
蔡常明 吉格斯台嘎查党支部书记
梁革命 花木代嘎查党支部书记
牛景鹏 西湖村党支部书记
于 宝 常胜村党支部书记
马宝音扎力根 包日呼吉尔嘎查党支部书记
白青格勒 淖尔图浩来嘎查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包玉海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