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奈曼旗加强行政执法人员 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9 浏览次数:49

一、背景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我旗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全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内司通〔202414号以及《关于印发全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司字202419号)的要求,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工作始终,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增强正确把握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效提升;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素质,增强执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明用语,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培训范围

我旗行政执法机构(含苏木乡镇、街道)全体行政执法人员

、培训内容

坚持理论教育、业务培训、实战训练相结合,持续巩固和深化大学习大培训,扎实开展大练兵,实现行政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双提升。

、实施步骤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理论培训”“实战演练”“能力提升”三个环节有序推进。

(一)执法理论培训环节(2024年1月-6月)

(二)执法实战演练环节(2024年7月-9月)

(三)执法能力提升环节(2024年10月-11月)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是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本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确定专人,保障经费,确保教育培训取得积极成效。行政执法部门要注重加强“条线”督促指导,细化本系统党的理论政策和执法业务培训内容,实化执法现场指导措施和执法业务轮训举措,统筹组织好本系统学习、现场指导、轮训、案卷互评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活动。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本级执法部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各执法部门组织开展好本系统本部门教育培训工作,按季度将本部门情况报送我局邮箱

(三)巩固成效,形成机制。各部门要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切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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