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一个基准、四张清单”和证明事项“三张清单、一个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7 浏览次数:34

一、背景依据: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年行动取得实效,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水平,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推动我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梳理报送实施告知承诺制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二、工作内容:照《奈曼旗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年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同时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奈司字〔2023〕16号)要求,各行政执法机构对照《关于公布全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的通知》,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研判本部门清单内容,建立本部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并动态调整本系统本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和证明事项“三张清单、一个目录”,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工作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证明事项“三张清单、一个目录”及包容审慎监管“一个基准、四张清单”梳理工作,将附件1-9电子版和纸质版(无调整需报情况说明)按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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