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村、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四、保障措施
成立指挥机构
(一)义隆永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是我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其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唐国成 镇党委书记
副 指 挥 长:张玲忠 镇长
包海伦 镇人大主席
成 员:马九天 镇党委副书记
李世英 镇纪委书记
朱 粲 镇组织委员
赵艳成 副镇长
刘 畅 镇宣传委员
王 伟 副镇长、武装部长
孟凡东 副镇长
张志飞 副镇长
吕 龙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金 柱 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忠伟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二)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全镇一般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审定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开展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按程序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等工作。
镇人民政府参照旗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一)奈曼旗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办。
(二)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汇总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适时启动应急会商机制,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具体的应急措施建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村和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处置工作,并督促落实;会同旗委宣传部组织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新闻发布;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解读机构:义隆永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张玲忠
职务:镇长
联系电话:0475-442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