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司法局以“三个不发生”为目标,不断夯实教育矫治、监督管控、社会帮扶,形成立体化、全方位、广覆盖的社区矫正动态管理服务模式,促进社区矫正监管社会化、帮教人性化、服务精细化。
一、加强制度建设,使社区矫正工作有据可依。
(一)严格履行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在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实施、矫正解除各个环节中,必须按着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履行职责,不推诿,不敷衍。
(二)坚持安全稳定大排查制度。每季度大排查做到:走村、入户、见人、谈话。做到“人数清,底子明,动态知,管控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薄弱环节,及时提前处理。
(三)落实手机定位核查制度。专人管理,落实监督;定期监督,不定时抽查。旗局专职人员按着每日监督向司法所反馈整改,各司法所定位情况年底考核。
(四)实行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对象涉嫌重新犯罪的,参与群体性信访、上访或其他群体性事件的;社区矫正对象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为危害国家安全或涉邪教、涉恐怖等敏感犯罪的罪犯的;媒体网络报道社区矫正工作负面舆情的等13种情况必须即时报告。
(五)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审批奖惩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报告、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请销假,违反监管法律的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六)坚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制度。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坚持基层司法所属地调查评估与司法局审核把关相结合制度。
二、加强监管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一)落实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开展季度检查活动。加强与检察院联合检查,进行全面彻底的走访排查,通过突击点验、个别训诫、深入重点人员、重点掌控等方法,确保各项管控措施到位。特别是对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逐人走访排查。联合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缺漏和不足,进一步强化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积极发挥矫正小组作用。从评估到接收宣告以及监督教育管理都离不开矫正小组,发挥矫正小组的区域优势,事半功倍。
三、加强扶持力度,使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街道所、大所和固日班花司法所等,在春节期间对重点矫正对象进行走访慰问。赠送学习、运动用品,开展心理辅导,让其切身感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关注关心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