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按照《奈曼旗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安排,由奈曼旗医疗保障局局牵头,联合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全旗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行政执法部门加快职能转变、转变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效能的内在要求。
二、抽查目的
通过部门联合检查,认真查找和梳理监管对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规范经营。
三、抽查安排
(一)抽查对象
全旗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
(二)抽查事项
(1)奈曼旗医疗保障局: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
(2)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规规章进行检查,对风险隐患较高的、信用等级较低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
(3)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规范执业情况。
(三)随机抽查比例
本次抽查从协同监管平台专项名录库设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中抽查2家。
(四)检查人员
此次部门联合检查从旗医疗保障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各随机抽取2人组成1支执法检查队伍。
(五)实施检查时间
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是监管方式和理念的创新,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抽查检查任务。
(二)统筹协调,保障到位。各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各被检单位要密切配合,无故不得请假,形成工作合力,有序科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公开透明,规范监管。检查人员检查时要出示相关证件,注意留存影像资料。严格后续处理工作,抽查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各检查人员对本部门作出的抽查和查处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现场检查表等抽查工作书式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四)及时公示,加强信息报送。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同时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奈曼旗医疗保障局:苏日娜,电话13821801256
奈曼旗市场监管局:贾若文,电话15164912733
奈曼旗卫健委员会:张 鹏,电话15047509666